创业政策
黑龙江省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实施意见
2010-07-21 11:01  浏览:173

    其次,大力促进创业是鼓励各类人才成长、实现自身价值的重要途径。高校毕业生是宝贵的人才资源,充满活力、富于创造,渴望成才、建功立业,是最活跃、最有潜力的创业群体;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掌握了丰富的专业知识,积累了大量科技成果,是高起点、高成功率的创业群体;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等迫切希望改变现状,有较强的内在动力,激发起他们的创业激情,不但可以使其脱贫致富,还能促进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实现自身价值。复员转业军人经历了军旅生涯的洗礼,具有坚强的意志品格和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在创业方面也有其独特的优势。可以说,希望创业、渴望成功的人已越来越多,他们期待着能有更宽松的环境、更有好政策、更周到的服务。政府有关部门如能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在土地、税收、金融、社会保障和人才培养等方面制定一系列政策措施,提供周到便捷的公共服务,满足好广大群众的创业需求,不但可以激发各类人才的潜能和活力,还可以有效解决城乡就业难、百姓致富难和财政增收难的问题。

    第三,大力推动全民创业将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新的动力。我省是国家重要的老工业基地,国有大企业较多,中小企业过少,非公经济不发达。据统计,我省每千人拥有企业数仅为6.5个,远低于发达国家45个的平均水平,与我国11个的平均水平也有很大差距。中小企业的不发达,使国有骨干企业缺乏关联生产和配套服务,难以扩大规模,延伸产业链。实践表明,“抓大”可以强省,“抓小”可以富民,大企业和中小企业之间必须相互协调,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因此,大力促进全民创业,对我省优化经济结构、培育新的增长点、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当前,我省正处于经济社会结构调整的重要调整期,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第二产业带动,正在向依靠一二三产业协同带动转变;传统工业改造升级加快,高新技术产业正在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第三产业蓬勃发展,咨询、物流、旅游等新兴服务业方兴未艾;所有制结构多元化发展,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城乡“二元结构”逐步打破,一体化发展格局正在形成。“八大经济区”、“十大工程”为重点的各项建设正在全面推进。这些发展变化必将为调整就业结构、促进全民创业提供了新的机遇和空间。

    可以说,全民创业正当时,省政府制定出台《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实施意见》非常必要、非常及时。

    二、《意见》制定的主要原则和基本框架

    《意见》的制定,始终是省政府领导的高度关注、亲切指导和亲自参与下进行的,无论是前期调研论证、拟定起草、征求意见、沟通协调,省领导都亲自听取汇报,做出了很多重要指示,多次强调要尽可能“给人民群众创业带来最大实惠”,尤其是在资金扶持和税费减免上下了很大决心。相关部门在《意见》起草过程中,密切合作,协调配合。

    《意见》的主要原则是: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总体部署,坚持政府促进、社会支持、市场导向、自主创业的原则,从拓展创业空间、加大政策扶持、建立促进机制和加强组织领导等四个方面,扩大创业扶持对象,加大创业扶持力度,营造良好创业环境,实现创业促发展和创业带就业的良性互动,使全民创业成为助推我省新一轮经济发展的新动力。

    《意见》分四部分,共计2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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