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红塔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10-13,注册地位于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8号院9号楼9层1005,法人代表为崔德军,经营范围经营范围:大气污染治理;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机械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电子产品、五金、交电、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生产和加工蓄热电暖器、直热电暖器、电锅炉、蓄热电锅炉、相变电锅炉、太阳能供暖设备、空气源热泵、制冷空调设备、新风机、空气净化机、空气处理机、塑料管、阀门、金属制品、低温散热器(限分支机构经营);专业承包、施工总承包、劳务分包。(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