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种为“追求快乐”的思路,第二种为“伟大领导者的个性”的思路。
在我看来,有两种思考方法可以很好地解读那些管理方面具有误导性和有害的观点。在某种程度上,这两种思考方法是一个连续统一体的两端。在当今管理及相关研究的整体框架内,有很多种不同的变体。组成这两种思考方法最重要的要素基本上都可以从这些管理变体中找到。第一种思考方法的常见表现形式可以称之为“追求快乐”的思路,第二种方法可以称之为“伟大领导者的个性”的思路。
追求快乐的思路
这种思路最极端的形式宣称:组织(特别是企业组织)最主要的目标是让它们的员工感到满足,甚至如果可能的话,感到快乐。不管用何种方法,也不管这种方法能否实现,组织在任何情况下都要为员工指出获得幸福的道路。稍微平和一些的版本则认为:满足员工是组织机构非常重要的第二目标。这种思路一般不会用极端的方式表示出来,不过,追求快乐这种思路的平和版本已经普遍渗透到大部分的管理领域,并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这些领域。
这种思考方法有很多思想来源。最强有力的思想来源就是国家或社会有责任保障人民的幸福这种观点,这是在20世纪占统治地位的观点之一。但这是错误的观点——尽管人们对此并未达成共识——它要么使人们失去对绩效的兴趣,降低积极性,要么对人们的绩效控制不力,产生难以改正的错误。这种方法有无穷无尽的变体,无论是亚洲东北部的萨满教,还是一些神秘方法,抑或是“新时代”的方法,其中都有一股潮流是“心理学”,它有几个要点,例如:“幸福感”、“情境”、“参与”和“自我实现”。甚至是那些符合需要的远东哲学,也被融合进去了。
在管理中,追求快乐的思想可以在人际关系理论中找到;它们以各种形式出现,如参与和民主化的要求、动机理论等。它们也是管理风格以及管理授权讨论中的一部分。工作满意度理论(尽管它也许不是最新的版本)是其最明显的体现,自从20世纪50年代以来它一直影响着人事管理。它的基本前提就是:让人们感到快乐,这样他们才会努力工作。
这个理论的错误并不在于它假设应该让人们感到满足。有谁会反对这一点呢?其错误在于它不是让个人为自己的满足负责,而是让第三方为其负责——组织、公司或者是先前提到的国家和社会。而且,这个理论还错在其基础观念上,即只有先让员工满足,而后他才会努力工作。
首先,这个理论忽视了一点,无论我们怎么界定,满足感可能不会带来任何变化或进步。如果上一代人对现状已经很满足,他们不太可能会去改变它。变革的动力至少要来自于对现状的某种不满,而这种不满(不管是何种原因)又会导致绩效的变化。
其次,这种思路忽视了这样一个事实:如果每个组织都要让所有员工感到满意和快乐,那么这些组织要管的未免太多了。它们绝对做不到这一点。每一个组织在建立时都有一个特定的目标,它是围绕着这个目标而组织起来的。企业的目标可能是生产汽车、牙膏或服装,或者提供银行服务或保险服务。医院的目标是治病救人,学校的目标是教书育人。我们甚至还不能肯定地说:组织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合格地完成它的特定目标。对实现这个特定目标以外的任务,社会组织往往是无能为力的。现在并没有所谓运转良好的、能实现多目标的或全能的组织机构,将来是否会出现这样的组织机构,也非常值得怀疑。企业组织、学校、医院或者政府管理机构都是这样。任何想把单一目标组织转变成多目标组织的举动都是徒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