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部门登记年检的验资业务
主要法律依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5]第42号)第29条、第16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5]第451号)第、4条、第32条;《企业年度检验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2006]第23号)第7条等
属性:其他审计业务(法定专营业务)
内容:针对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并参与年检的公司、事业单位、非盈利组织以及社会团体、公益性群众团体设立及其变更时投入资本及其资本变动情况的验证
报告使用者:社会公众、工商管理部门
委托人: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并参与年检的公司、事业单位、非盈利组织以及社会团体、公益性群众团体
专业能力胜任要求:精通不同公司、事业单位、非盈利组织以及社会团体、公益性群众团体资本投资流程和控制;熟悉公司法、公司注册登记年检、非营利组织、社会团体、公益性群众团体注册登记以及年检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业务开展情况: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规定开展正常
更新时间:2016-06-18 22:30 免费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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